2023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推荐)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制定的条例)等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推荐)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隽水派出所,一份报隽水镇人民*,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泄露*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1、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校要坚持对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

  4、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对乘车的学生的教育: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小心不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头、手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

  5、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学校要组织顺路学生组成上学、放学的路队,互相帮助、互相照应。学校、班级应重点留意那些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及时和他们的家庭取得联系,确保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能够马上了解原因,采取对策。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要规定校内的施工车辆不能在师生上学或放学的人流高峰期在校园内行驶;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1)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索证。

  二、保管员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收。食品和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绝加工。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服务员有权拒售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六、不提倡加工凉菜出售,如加工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专用加工间,由专人规范操作,加工凉菜用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存放保洁柜。

  七、当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在确认未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八、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刀、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

  九、每餐食品应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留置冷藏四十八小时,以备查验。

  十、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专用保洁柜。

  十一、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害虫、清除卫生死角。划定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十二、及时清运垃圾,泔水容器必须加盖。

  十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及时做好监控系统的布防和撤防工作。

  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五、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十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高校食堂“7S”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必须上墙,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 。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09-03起执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6、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7、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8、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9、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10、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一、管理人员经常维护保养设备,认真执行设备的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必须及时详细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二、学校安全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由专职教师保管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专职教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设备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并通知上级,严禁安全设施设备出现现问题。

  三、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首先应由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运行时间和情况提出,由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四、保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检修计划,并根据设备的停运时间采取有效的保养措施。

  五、检修时间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确定,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时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学校设施、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学校总务部门并请专职人员检查维修。个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否则后果自负。设备检修在正常情况下每半年检修一次,一般在五月至九月进行检修。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一、水、电管理员要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是水、电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树立热心为教育教学及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地搞好工作。

  二、用电安全:

  1、师生宿舍、办公室、教室、食堂、店铺、医务室不得私接电源,严禁使用超负荷和禁用的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对造成重大事故者,将追究经济责任和刊事责任。

  2、教室、宿舍、过道的线路、用电器、开关、插座不得随意触摸与破坏,以防发生漏电、触电事故。如有破坏,追究当事人赔偿,并进行教育,按照有关考核量化细则,扣其班级分数。

  3、师生及各店铺人员发现电路破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修理。电管员每周要对校园内供电线路、供电设备和用电器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电灯不亮、超负荷、线路破损或老化现象,应及时上报学校,尽快解决。对楼梯道应急灯、咱灯等应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三、用水安全

  1、水管员树立用水安全意识,每天检查水源、水质及井盖是否盖严,确保水质清洁、卫生、无污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总务处每周向水塔中投放消毒剂,每学期取水样到*门检验水质,每学期清洗水塔。

  3、任何人不得破坏用水设施,要维护水池内、外卫生,严禁在校内清洗衣物。

  4、锅炉房开水必须烧到100℃才能出售,禁止出售温水,避免造成肠道疾病发生。

  5、打水时烧水人员要组织师生排队,避免拥挤、烫伤师生。

  四、节约用水、用电,人人有责,按时关电、关水。对不按时关电、关水者,按照有关量化细则考核扣分或罚款。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黑龙江省学校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细则》的相关内容,我们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对学校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现将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学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落实了安全责任,层层签定了安全工作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安全管理无死角。学校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按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和学生爱教育面达100%。

  开学初我们组织教育科、学校、幼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项设施、线路、水电、监控等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时间处理,需要进一步解决,确定了具体的整改时间,保证学校安全项工作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消防逃生系统、防火系统、灭火系统完好,各项管理制度都已经落实。学校究全总管理人副校长许福昌,安全设施检查管理负责人罗汉明,中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周秀伟,小学部安全设施负责人安百环。

  (二)化学品安全。学校严格执行省化学毒麻、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使用过程的管理,各项记录详实,药品室安装防盗门、窗子加装护网,实行双人双锁。

  (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学校教学楼、运动场等各室管理人员、制度、紧急疏散预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实。各室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层级管理,分点落实。

  (四)各校要扎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学校都要以班会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课”,每学期学校都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电、预防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教育。放假时学校还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识教育的同时,学校真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全部师生开展以防火灾、防地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避险应急演练,并现场给学生讲解安全常识及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增强学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均已落实,4月10日全部完成。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一、将晨(午)检表考勤与《安全日志》填写、上交和考勤黑板公示结合管理。

  1、建议由安全委员负责统一考勤,上交晨(午)检表填写、上报,公示栏公示,并填《安全日志》。

  2、对于不假不到者务必与家长及时联系,2月22日,初三1名女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2月23日,初三1名男生第二、三节课离教室,旷课,经学生寻找后返教室上课;3月6日,初二1名男生,到教室后,离校,离家出走;解决方法:学校要求?各班要加强考勤,做到每堂课清点人数,做好记载,重点是记载好体育课为典型的缺勤名单。?加强了门卫的管理,学生进校后,一律只能凭假条离校,早上、中午第一堂课前一律不能出校门购物或油印资料。(减小隐患,避免后续麻烦)

  3、每日安全教育要要点式记载。

  4、《安全日志》填写不是负担,简单,效果好,学生能落实。?希望老师们督促,减小自身的安全压力和避免责任。

  二、重点治理初一年级“课间跑跳闹”现象,本周起,安全办将要求保安人员对课间教室内及走廊上跑、跳、打闹的现象做人数、次数的记载,定期公示。以此为各位班主任营造管理跑跳闹的声势。

  三、特殊群体管理:重点做好杜绝串班、串楼、串校。本期校门口学生逗留现象越来越少,得益于学校老师们的治理,坚持。但不能掉以轻心,上周五,一初中4名学生要进学校,被门卫和保卫拦下,上周三,一初中旁巷道内学生打架,由我校学生参与。请班主任还要加强对重点防控学生的警示教育。建议:?深入了解、排查经常与校外人员,社会人员、不良少年交往的`学生近况,要求家长多接送,共同管理,多警示教育,避免其造事。?将常在校门口逗留的学生向保卫、保安介绍,加强联系与保卫联系,如有逗留请保卫告知或督促其早回家。

  四、提醒乘车安全,不坐无运营资质的车,包括不乘坐老年人驾驶的两轮车、电瓶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一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积极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2)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一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积极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委;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委,一份报*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乡镇教委分管安全副主任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委。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

  4. 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7.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办主任签名的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8.按时开锁大门。

  9.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人员出入学校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外来人员进出入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登记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和年级主任或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1、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年级、班级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教育局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人名单。

  2、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

  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和抗洪抢险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也应阻止。

  3、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4、外出活动需要乘车的,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超速运行。

  5、学校组织的文艺汇演、电影等大型活动由学校写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人要处理及时,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未及时上报或延误事故处理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9.网络安全教育;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2.心理健康教育;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20xx年8月25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

  1、 安全员实行分时段轮流值班交接班制度:

  甲:5:55——8:00 9:55——12:00

  13:55——16:00 17:55——20:00

  21:55——23:00

  乙:7:55——10:00 11:55——14:00

  15:55——18:00 19:55——22:00

  22:55——24:00

  2、 接班安全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办公室履行接班手续,交班安全员必须等接班安全员到达后方可离开,不得迟到或早退。

  3、 交接班必须签字,不得不签、补签或代签。

  4、 安全员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学习,并作好笔记;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检测95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自己复制试卷重考,直到合格为止。

  5、 认真执行“一日四点到位清查学生人数”制度,预备铃期间必须到位巡查。

  6、 巡查期间不得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如大声询问、呵斥学生等行为。

  7、 如实填写四点到位清查学生人数表,要求人数准确,记录详实,不得出现偏差、凭空捏造。

  8、 及时了解缺席学生的情况,作相应处理,本人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告领导,并做详实记录,如置之不理,造成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9、 每日三餐和每节课间休息期间,值班员必须进行全面巡查,包括操场、教学楼以及其他活动场所。

  10、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夏季午眠期间安全员分工值班到附近水域巡查,防止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11、安全巡查期间要检查食品卫生、水、电、气以及消防设备设施和校内建筑物,看是否存在各类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人员。

  12、安全巡查期间,不得出现坐办公室、操场内聊天或干私活等现象。

  13、 学生上课期间,要关好大门,认真作好门卫值班工作,对外来人员要了解情况并登记,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大门,不得出现未关大门、未登记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内。

  14、每周放假安全员必须到场值班,并到紧要路口巡查,及时制止搭乘“三无”车辆和摩的的学生,保证学生离校安全,。

  15、每周末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时间为9:00——次日18:00,值班安全员负责组织留校学生的活动和清点学生人数,以及校园保洁等。

  16、 安全员每天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

  17、 安全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考核细则考核,施行月考核至全年制度。由于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履责不到位,将追究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18、安全员工作不到位,学校将依次追究安全主管、分管及校长的管理责任,看是否落实检查督促,纳入考核,按照细则的10%、5%依次递减进入考核量化。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5

  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终身,关系家家幸福,关系社会稳定,系学校根本之一,应引起学校全员关注。特定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一、学生安全款项:

  1、学校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本事,确保校内外安全。

  2、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学后坚持路队护送制,佩戴安全标志。

  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传达室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③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活动,班任、值勤教师、值勤行政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3、群体活动要组织有序,按要求进行,职责到人,出现问题,追究职责人。

  4、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工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职责到人;听从统一指挥,一旦违规造成事故,追究职责人。

  5、体卫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卫生教师要利用广播、板报、授课加强饮食卫生、防病治病安全习惯。及时处理意外伤害。

  6、禁止教职工让学生做有不安全隐患的事情。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各方面隐患。

  8、学前班坚持家长接送制,必须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

  9、进取动员学生参加以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10、学生在校发生各类事故伤害,有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二、教职工安全款项:

  1、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2、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电壶,确保安全。

  3、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掉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职责人。

  5、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教职工在校安全。

  6、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景,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景及时报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九、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7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一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积极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8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9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集体活动、*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如有要事离开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2、实行来客登记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让非学校工作人员进入教学楼。

  3、课前半小时开大门,门卫及学校保安疏导学生有序进入校园,制止非学校人员进入校园。

  4、如有帮助学生打扫卫生的家长进入校园,需要持标志牌方可放行。

  5、上课后关闭大门,学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签名单方可放行。

  6、放学期间与安全人员一同疏导学生有序走出校园,制止家长进入校园。

  7、幼儿班放学时,必须有家长在校门口来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学时间随其他年级离开校园。

  8、放学后,注意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如发现安全隐患和意外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9、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两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不得拖堂,保证及时放学。

  2、教师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学生在校园,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学生下楼的护导工作,清点人数,维持路队秩序。

  4、1——3年级要求学生家长在校门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领导要协助教师整理路队,值月教师、保安、门卫做好门口疏导工作。

  6、高年级学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学习。

  7、学校如果临时变动放学时间或者调整作息时间、需提前向家长通知。

  8、幼儿家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在指定地段来接孩子,以便幼儿顺畅放学。

  9、所有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否则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否则。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教师要坚持侯课或及时进入教室,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3、教师在课堂上要盘点学生人数,发现短缺问清学生或班主任。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或者离开教室。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未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6、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导主任应随机进入教学楼检查教学情况。

  7、室外课上教师要提醒或者让学生互查是否带坚硬的玩具和活动器具。

  8、实验操作课上教师首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的相关要求,防止对学生造成伤害。

  9、上课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

  10、上课教师要留心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状况不佳的学生要问清缘由。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园设施维修小组。

  2、主管领导与值月领导要坚持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学校工人在学校领导指定时间里进行设施设备的维修。

  5、出现较大的设施设备问题,学校将及时进行维修。

  6、每学期开学主要领导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随即进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维护井口干净,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供水一定要及时,水温适当,防止师生烧伤。

  3、关闭锅炉房,不得让非工作人员进入。

  4、凡在学校洗澡的人员一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意外学校不负如何责任。

  5、供水工人要及时维修供水设施设备,保证顺利供水。

  六、课间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抢行拥挤。

  2、学生提前进入教室,避免铃响后上教学楼拥挤出现意外情况。

  3、学生文明有序活动,不攀爬走廊护栏,不做危险性游戏。

  4、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机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

  5、值月领导与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

  6、实行值日生检查制度。德育处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课间安全管理时的积极作用。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学校的批准同意。

  3、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进行安全管理。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用电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工要做好线路维护,及时开关闸刀。

  5、师生发现用电故障后及时向分管安全领导汇报。

  6、电工要及时维修出现的用电故障,一般情况要当天完成。

  7、全体师生要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止发生火灾。

  8、每学期电工至少三次对学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九、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课堂期间发生意外,上课教师为学生疏导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3)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德育处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德育处。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务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9、值周领导、教师、宿舍管理人员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底圩乡中心学校

  20xx年9月1日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焦伟现

  副组长:张振辉、程现军、张中立

  组员:郝涛涛、孙增发、张强、张占强、各年级主任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学校。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

  他社会工作,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学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一、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建立校长直接负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员工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每常年开学初,学校要按照教职工归属范围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衽安全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安全责任追究制及安全事故报告制。教育教职员工遵守师德规范,不赌博、不酗酒、不从事有悖于职业道德的一切活动。

  三、学校安全工作小级要定时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并向学校例会提交排查报告,确保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四、学校按设计标准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不随意扩大轨制和班容量。

  五、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学生在校时间,禁止上课拖堂、放学后补课等占用学生活动时间的行为,严禁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和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

  六、学校管理人员,尤其是班主任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各类劳动和活动,要教育学生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斗殴、追逐嬉戏、抢夺强要、偷窃他人物品;不翻越围墙,爬树攀高;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育学生养成远离毒品,远离黄色淫秽网站、音像制品和书刊的良好习惯,严禁学生抽烟、喝酒。

  七、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上学前、放学后,值日人

  员要在学校门口值守;室外课、体育课、理、化实验课教学,要事先检查设施、器材的牢固和完好情况,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以及*、集体外出等活动,要坚持报批制度,要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学校不组织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宜的体育、劳动及其它活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对学生食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并责任到人。实行定点采购、入库前检验、成品检查措施,严禁假冒伪劣和霉烂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非食堂管理和食品制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仓库和厨房,严防发生投毒、食物中毒事件。

  九、要特别加强医务室的管理。校医应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严格各项医疗制度;严禁假冒伪劣药品、霉变失效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品进入校园;严禁非医疗人员随意出入医疗室和药品存放处。

  十、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校内垃圾,砖、瓦、石块等杂物,防止学生用于打闹投掷造成伤害。

  十一、学校要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严格管理,不准随便挪动。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学校对用电线路和各种电器设施要加强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新陈旧老化无安全保障的电器、电线,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十二、学校的重要场所、库房要安装牢固的防撬锁、防盗门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在库房、学生宿舍等特殊场所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

  十三、加强学校财务部门的安全管理。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严禁违反规定超额存放现金。

  十四、为保障学校安全,禁止校外商贩在校门口或到校摆摊、叫卖。所有学生一律不准到校门口或擅自到校外购物。

  十五、上课期间,教职工、学生不准随便离开学校。必要时,须凭出入证离校,并自学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

  十六、禁止非本校机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入校内。12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七、教职工要切实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防被盗。

  十八、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值班期间必须有校领导带班。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4)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个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同时重申以下管理意见。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的食品;未经有关部门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

  七、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十一、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成品存放实施“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

  三、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盘、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灶具、地面、清洗水池,每星期大扫除一次,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无污染、无杂物杂物。

  七、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好餐。

  九、学校行政人员每天检查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每天有人组织学生有序安全地就餐。

  十、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分调查和处理。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5)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篇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1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学校(以下统称民办培训学校)和培训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要适应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有利于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

  第四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

  (三)负责开展从事新职业(工种)培训学校的审批及其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第六条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统筹规划,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行政等工作进行指导、管理与服务。

  (二)按规定权限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培训学校。

  (三)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以及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与备案工作。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民办培训学校的权限分工:

  (一)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申请举办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

  (二) 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申请举办二级(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

  (三)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权限由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八条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九条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以“浙江”冠名的需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

  第十条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民办培训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3份;

  (二)《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3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九)章程修改程序及其它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申请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按属地原则由举办者向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后,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举办者按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后,对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的,由工作人员告知其理由。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工作人员出具受理凭证。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二)对受理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举办者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办学可行性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小组评审意见。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专家小组评审意见,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下达正式批复,核发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不予批准的,向申请者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申请举办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训学校,应在原申办的二级(技师)培训专业开展培训满2年后,向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设立的,由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

  第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根据学校性质,持办学许可证按有关规定到相应的机构编制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并办理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办学许可证正本应放置在民办培训学校的主要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副本在审批机关监督、检查和办理相关手续及开展社会活动时使用。

  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遗失的,应登报声明并持声明向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申请。

  办学许可证有效期3年。

  第十七条申请举办职业培训项目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按规定要求填写的《浙江省职业培训项目审批表》;

  (三)举办者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四)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五)培训学员管理制度;

  (六)教学人员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在杭省部属单位举办职业培训项目的向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其他单位举办职业培训项目的按第七条规定向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举办职业培训项目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已审批的职业培训项目有效期为一年。

  第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经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同意,由原举办者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财务评估和审计报告。

  (四)民办培训学校关于资产处置及学员安置等的方案。

  (五)变更后的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第四款)。

  第二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名称的,由举办者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机构名称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变更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同意,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的意见;

  (四)新拟任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校长由举办者或法人代表兼任的,按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在本行政区域内变更注册校址,由举办者提出,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注册校址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新注册地址的资质证明(同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

  (四)《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在本行政区域外变更注册地址的,应到拟变更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新设立培训学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原址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终止申请。

  第二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申请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由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提出,报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办学设施设备清单及证明文件;

  (四)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五)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

  (六)《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申请提高培训层次,由民办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提出,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本办法第七条及第十三条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提高培训层次的报告;

  (二)按要求填写的《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三)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

  (五)《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二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发生变更的,应重新换发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终止:

  (一)领取《办学许可证》后,一年内不能正常开展职业培训或者因故间断正常职业培训一年以上的。

  (二)办学条件或质量下降,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办学基本要求的。

  (三)无故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四)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五)有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自行终止的,应在终止情形出现后1个月内报审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举办者签署的机构终止申请报告。

  (二)终止方案。

  (三)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产审计报告。

  (四)善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终止,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法进行财产清算,并妥善做好在校学生安置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终止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审批机关核准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印章,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 教学组织与管理

  第三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第三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校内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金和财产管理制度。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三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定期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并建立教师培训档案。

  第三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层次、范围、形式、对象及办学地点开展培训。不得将办学资格承包、转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第三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跨行政区域招生,应经所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办学情况证明,并经招生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对完成学业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资格培训的,应当按照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审核学员培训资格后开展培训,并统一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三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资格培训使用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和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统一规范的,由培训学校自行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经过专家论证后,报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民办培训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应有相应的教学资料,并报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学员培训内容、取得结业证书、参加鉴定时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推荐就业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

  第三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民办培训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学费退费办法,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民办培训学校应按照学费退费办法与学员签订有关协议,学员要求退费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处理。

  第四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核发许可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办学许可证编号、名称、地址、电话、广告内容、刊登媒体、广告批准号、广告刊登时间等。

  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真实、准确。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备案内容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开展的招生、教学等活动,应当与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承诺一致。

  第五章 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一条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民办培训学校校长、理论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民办培训学校教师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技工学校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培训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培训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培训学校校名。

  第四十三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对民办培训学校的奖励制度,对为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和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对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民办培训学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优先安排其承担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外地农民工、残疾人等培训任务,并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经费补贴。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五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学校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开班时间、讲课教师、培训内容、课时、鉴定考核、收费、推荐就业等情况。

  第四十六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培训学校建立年检评估制度。年检评估的内容包括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办学场所及设备、设施情况;培训教材的使用、教学质量及台帐建设情况;收费及财务管理情况;社会信誉及群众反映情况等。年检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

  第四十七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内部管理、招生、教*行、教师培训、学生登记注册、培训鉴定、广告备案、收(退)费、财务审计结果等情况的评估和督导,并将评估和督导的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民办培训学校管理档案,对区域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变更、备案及日常监督等情况记入档案。

  第四十九条民办培训学校违反国家和本省法律法规的,独立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和个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第五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行为的,由审批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十三条开展技能培训的其他教育培训学校的培训项目审批和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已经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发生变更、延续、终止按本办法执行。

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6)

——学校校车接送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车接送安全管理制度1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六、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八、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车接送安全管理制度2

  为规范学校校车的使用,更好地为行政、教育教学服务,提高校车服务效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学校校车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由校办室具体负责,根据车辆使用申请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建立校车出入登记制度。

  2、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申请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

  3、教师市区内教研活动(会议)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偏远乡镇及地区根据情况使用),出外省市用车必须报校长同意。

  4、教育局借用车辆必须报经分管校长审批。

  5、各类费用报销程序:司机凭出车通知单核销条据。

  6、凡未经登记、报批私自使用车辆,根据情节轻重学校将扣发一定的管理奖。私自出车出现的任何后果由出车人自行全部承担。

  7、车辆原则上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园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8、校车实行用油月包干和里程计程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9、司机不得违章驾驶,否则罚款由司机全额支付。

  10、xx中学用车由黄甫驾驶,东宝外校出车由蔡涛驾驶。

  11、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学校校车接送安全管理制度3

  为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按照市综治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交委、市*局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武综办发[xx]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2、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3、建立校车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教师跟车管理制度。派专人每日跟车,负责清点乘车人数、维护乘车秩序与安全。制止超员、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5、定期对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6、经常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障行车安全。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7、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7)

——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无牌无证车辆、外来车辆(含教职员工家、亲属和朋友的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除外)。

  2、所有符合规定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和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询查。

  3、教职员工车辆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时以上(特殊情况可在上班后5分钟至半小时时间段内)进校园,下班一律在静校半小时后出校园。上班时间内教职员工车辆不得随意进出校园,特殊情况须报校长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参加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通知门卫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种车辆(*、消防、救护、抢险等)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进行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号,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下课期间不允许任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练车和试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载。驾照在实习期内者不得驾车进入校园。

  3、基建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校长室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车辆在校园丢失(含车内财物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来校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室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进入校园必须下车推行,

  (二)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在校园丢失或损坏车主自行负责。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学生必须年满12周岁并在法定监护人同意且签署安全责任状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并按学校规定进行管理。

  四、管理办法

  (一)学校与驾车上班的教职员工签订校园车辆出入和停放安全责任状,未签订安全责任状的.一律不准驾车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三)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岳塘区友谊学校负责解释并执行。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务车辆出入和停放同样须遵守本规定。

  3、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车随车制度。学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务必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持续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状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状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资料,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续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务必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状况下,进厂修理(特殊状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人,由园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齐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务必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园长、另安排检修。

  6、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能够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持续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务必持有幼儿园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务必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状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一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持续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貌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礼貌。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5)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理。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礼貌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务必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状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职责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务必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园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务必及时报告园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之后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之后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状况下,不能够其接走学生。

学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门出入管理

  1.本院教职工及直系亲属车辆凭保卫处制发的通行证出入校门;通行证应放置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驾驶位左下侧以便于门卫执勤人员识别。

  2.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或务工活动(含校企合作单位、食堂、商业门面等)的自用车辆和送货车辆,须持学院主管部门证明和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经保卫处审查同意后,办理短期通行证,否则门卫禁止放行。

  3.建筑工程用车进出学校,施工单位须事先与保卫处联系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在人流高峰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4.公务来访车辆凭车辆行驶证在校门卫换发登记卡入校,出校时由公务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门卫执勤人员换回车辆行驶证。

  5.因私来访车辆凭车辆行驶证履行登记手续,换发登记卡入校,出校时交门卫执勤人员换回行驶证。

  6.凡装载物资的车辆进出校园须接受门卫的查验,运出物资的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禁止放行。

  7.未经系部学工办和学生处审核同意,并经保卫处审查备案,禁止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和其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8.出租车一般不准进入校园,特殊原因(接送病人、搬运重物等)需向门卫讲明情况,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9.所有机动车辆的出入证,仅作为该车辆的出入使用,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二、机动车校内行驶管理

  1.机动车进入校园,应按交通标志减速慢行,避让行人,校内限速20公里/小时。

  2.机动车在校内道路会车时注意礼让对方车辆通行。

  3.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严禁超速、鸣喇叭、逆向行驶、酒后驾车等。

  4.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和试车。

  三、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1.机动车辆须进入停车场或路面划线停车位停放,未划停车位的区域禁止停放车辆。

  2.校内所有主干道(停车位除外)、教学区、学生生活区道路均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禁止在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

  3.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应有序停放在停车棚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各公共场所的过道、走廊、楼梯口等区域内。

  4.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过夜停放。

  四、违规行驶和停放处理

  1.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所在单位部门,在年度综合治理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处罚。

  2.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及家属车辆,一经发现,将贴单提醒,重复违章的锁车处理、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对违反规定的外来车辆,进行警告、劝离,拒绝其再次进入校园。

  4.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或长期停放一处、无人认领、破旧损坏,已丧失使用功能、影响校园景观的车辆,保卫处有权予以集中清理,车辆遗失或损坏由车主本人负责。

  5.保卫处执勤人员有权对进入校内无证、无牌的各类车辆实行审查暂扣,对手续不全的车辆,移交*机关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8)

——学校放学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校放学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保证学生上下楼梯不发生拥挤、跌倒、踩踏等危险现象,培养学生文明上下楼梯的行为习惯,进一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下楼梯要严格遵守“速度缓、脚步轻、靠右行”的原则。

  2、学生要秩序井然地上下楼梯,做到八不准:不准奔跑、不准拉扯、不准推搡、不准玩耍、不准拥挤、不准喧哗、不准滑楼梯的扶手、不准在楼梯上跳跃。

  3、学生不准攀爬触摸楼道内的窗户、铁门、消防栓等安全设施。

  4、学校集体活动期间(如课间操、升旗仪式、集体放学、运动会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梯要排队,前后两人间隔一个台阶,行进间学生不能推拉、打闹、嬉戏,不能掉队、插队,各楼梯口由体育教师分别值岗,维持秩序。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全程护送。

  5、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得逆向冲撞。

  6、上下楼梯前面有学生不小心跌倒时,后面的学生马上在原地停步、扶起,并转告其他的学生。

  7、所有学生一经发现楼道拥挤现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并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老师,紧急情况下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8、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学校相关规定。

  9、值周教师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10、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按学校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撤离,不准擅自一窝蜂冲出教室,有组织有秩序地撤出教室,到校园安全地带。

  11、教育学生课间文明休息,严禁在楼梯和走廊内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

学校放学安全管理制度2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位上学幼儿必须由家长亲自负责接送,特殊情况由家长电话通知老师。

  (二)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无校车证”“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

  (四)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9)

——学校课间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校课间安全管理制度1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转喧哗,不随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3、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4、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下楼道和上厕所不滑栏杆、不拥挤,不做其它各种危险性游戏。禁止学生扔石子、攀爬花坛、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

  6、课间应抓紧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预备铃响后迅速进入教室。

  7、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8、值周领导、执行校长、值周班级、班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加强教育。

  9、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10、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11、课间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学,不骂人,说脏话。

  12、课间活动不大声喧哗,轻生细语,说普通话。

  13、课间活动同学间不相互打闹,不相互推来推去。

  14、学校举行大型校内活动,各班任课老师要认真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15、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老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品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学校课间安全管理制度2

  为确保学生课间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将学生课间活动伤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课间活动安全教育

  各班级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课间活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课间活动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1、重点宣传以下两处安全要求:

  (1)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跑步上下,应放慢步伐,踩稳踩实。

  (2)在走廊上不嬉戏打闹,不搞恶作剧,不做危险游戏,不弯腰系鞋带。

  2、各班主任还要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翻越楼梯扶栏,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台阶。

  二、明确课间活动安全值班要求.

  1、设立"教师课间安全岗",由值日教师负责,在学生课间和其他室外活动期间进行巡查,发现学生有追逐打闹或其他危险行为的,及时予以告诫、制止;当有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每年级每课间安排一名教师在楼道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在上下楼高峰期,到楼梯口监督、组织学生有序、快速上下楼,制止学生拥挤、打闹、推搡等不安全行为。有问题及时反馈给班主任或行政值周。值班教师要保证按时到岗,临时有事要找人代替,不得有空岗现象。

  2、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由各年级团学联负责,每课间两人,佩戴袖标,分区域在学生课间活动期间巡逻。给同学温馨提示"慢慢走,不要跑""上下楼梯靠右行"等,尽量避免课间追逐打闹现象。有问题找值班教师汇报

  3、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上报德育室,如果有必要则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4、安管办安全检查小分队不定时检查,发现违纪情况,除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班级量化评比条件,进行扣分处理。

  三、全体值周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值班考勤情况由行政值周认真做好记录汇总。

学校课间安全管理制度3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3、要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劝阻。

  4、运动前要进行详尽的技能教学和安全教育,统一上课,个别指导,以适应学生的个体差异。

  5、要认真检查服装、鞋袜是否合适,身上不佩带微章、钢笔、钥匙、小刀等杂物,戴眼镜的.学生垫上运动必须摘下眼镜。

  6、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逐步适应激烈的体育运动。运动中要重视并切实搞好运动保护。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活动,使身体由激烈的体育运动状态逐步恢复正常。

  7、体育组和后勤部门要定期对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寒暑假期内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检修,有安全隐患的必须撤除。

  8、严禁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体育活动,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全部安排在校园内进行。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扩展10)

——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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