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评议报告

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云政办〔2006〕101号)的要求和部署,受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聘请,今年6月以来,我们来自不同单位、不同界别的16名评议员组成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组,采取深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调研座谈,走访学生、家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工作得到省教育厅党组、厅领导、厅行评办及全省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学校及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的大力支持,工作进展顺利,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一、评议组工作的基本情况

在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的直接领导下,评议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摸清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了评议工作纪律和工作计划。从2006年6月至11月,在历时五个多月的评议工作中,评议组工作可简单地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结合评议工作需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先后听取了省教育厅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教育系统基本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近年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有关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等情况介绍;反复学习了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6〕6号)、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云教监〔2006〕10号)、《云南省教育收费标准及收费管理文件汇编》等有关的法规、政策,为评议组成员依法行使调查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打好基础。

二是参加教育系统相关会议、活动,从面上了解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评议组先后参加了“2006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和“省教育厅行评第一阶段转段总结动员会”,评议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了“2006年全省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和全省“规范高等学校收费专题会议”。同时,评议组还两次参加了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政风行风大讨论、教育厅行评办“五评”问卷调查表的修订等活动。通过参加会议、活动,全体评议员对省教育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面上情况有了基本了解。

三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现状。在评议过程中,评议组严格按照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开展工作,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为贯彻落实云政办〔2006〕101号和云高工〔2006〕3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评议组又分为“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两个小组,分别围绕评议的四项内容开展调查研究。

从8月15日至10月20日,评议组采取点面结合的工作方法,先后深入到昆明市、红河州、鹤庆县等9个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云南大学、西南林学院、大理学院等9所全日制公办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等4所公有民办二级学院,昆一中、昆八中、蒙自高级中学等7所公办中学,武成小学、师大附小、六甲第一小学等9所公办小学,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和个别走访等形式,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共听取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汇报39次,召开教师座谈会28次,学生、家长座谈会19次,走访座谈1500多人次(其中教师500人次,学生650人次,家长180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人次,院士1人次)。调研中发放问卷调查表2500份,收回1320份。通过以上深入细致的工作,评议组基本掌握了全省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总体情况。

二、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决策的鼓舞和激励下,省教育厅和州、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自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重视行业作风建设,坚持一手抓行政业务工作,一手抓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同研究部署,同检查考核,同督促落实,不断加大政风行风建设的力度,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厅(局)长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纪检监审协调抓,职能部门共同抓,各级学校同步抓、教职员工齐参与的工作格局。既保证了全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又推进了全省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有序开展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做出具体安排,并抓好落实。何天淳厅长多次在系统内相关会议上强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今年省政府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和总结分析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为加强对行评工作的统一领导,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了以工委书记、厅长何天淳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负责日常工作的行评办。各级教育局、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相继制发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及《调查问卷表》;召开全省教育系统评议工作动员会。省长助理杨建昆到会作重要讲话,何天淳同志对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就搞好评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为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陆续印发了各阶段的工作方案,并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抓好贯彻落实。6月21日,省教育厅在《云南日报》上向社会公开了2006年政风行风评议的五条承诺,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厅机关在以党支部、处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分别于8月11日、30日两次召开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讨论交流会,何天淳厅长参加了8月11日的讨论交流。通过讨论交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提高参与和接受评议的自觉性,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9月5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召开了有100多人参加的转段会议,何天淳厅长全面总结了第一阶段的工作,认真安排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工作;厅领导带领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两次走进云南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专题节目《金色热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认真进行解答;在云南教育网上开设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顺利开展评议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在社会评教育、学生评教师、家长(学生)评学校、学校评机关、教师评领导的过程中,省教育厅行评办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满意、基本满意与有所改进之和)为97.86%,行风评议组问卷调查综合满意率为96.16%。

(二)着眼发展,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并取得实效

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全省教育系统共同努力,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学校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教育事业得到跨越式发展。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88.5%,初中毛入学率达98.19%,青壮年文盲率降至5%。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得到落实,“两免一补”深得民心。高中教育“瓶颈”制约得到缓解,办学规模在5年里翻了一番多,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39.3%。高等教育发展迅速,高等院校增加到60所,在校生46.3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4%。高校救助贫困生力度不断加大,有38所高校与银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近6万名学生获得助学贷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省中小学积极推进以校长公选、教师聘任、绩效分配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制度改革,激发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在11月1日召开的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表彰大会上,近3年来在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300名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三)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省、州(市)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树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省教育厅为指导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收集国务院、省政府及教育厅有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制度和做法,编撰了《云南省教育厅依法行政工作手册》,对促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如:云南师范大学把“依法治校”提升为办学理念和治校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程。2005年,该校被教育部授予“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成为全国18所示范高校之一。

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工作。从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到各级党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行政领导,每年都坚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按照细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认真学习和遵守省政府颁布的《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为贯彻“八条禁令”,结合实际制定了管理干部“五不准”、“九条规定”,以时刻警醒,严格遵守。

(四)关注热点,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不断规范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在省教育厅和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3年,省教育厅为加大宣传力度,有利于广大教职工学习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收集1996年至2003年的有关文件,编撰了《云南省教育收费标准及收费管理文件汇编》。2004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陆续制发了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相关的会议。特别是今年10月5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云南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推进依法收费、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

评议组通过调研认为,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实行治理教育乱收费“一把手负责制”;二是制定和完善收费管理办法,全面清理收费项目,促进依法收费;三是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依法收费意识;四是全面落实教育收费许可证、申报备查、公示等规定,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事前事中管理;五是针对基建工程招标和采购教辅材料等工作,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自查自纠机制和春秋两季检查制度;七是在治理乱收费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五)多管齐下,努力缓解上学难上学贵问题

上学难、上学贵,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评议组通过调查评议认为,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这方面做了以下主要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目标责任制,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力争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和享受教育资源的机会均等,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二是进行学校布局调整,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使学校的布局、规模趋于合理。三是办好示范校园,发挥带头作用;采取提升与整合并举的方法,改造和提升薄弱学校。四是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和“一费制”收费政策。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拨付资金达29847.65万元,实行“两免一补”减轻学生家长负担82924.19万元。五是坚持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今年招生工作期间,昆明市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昆明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密切配合,开设农民工子女就学绿色通道,较好地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六是不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七是推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

(六)立足长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加强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着眼教育发展的长远目标,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成长结合起来,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造就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师队伍。

昆明市教育局制订了《昆明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昆明市教师“十不准”》,使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官渡区教育局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中开展“三听”、“三评”活动,使师德师风建设有载体、有创新;大理学院每年签订《师德师风责任书》,结合期末和年终考核,检查落实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教学科研奖励的重要条件。

在评议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教育厅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爱与责任”师德演讲比赛。红河州教育局“爱与责任”师德演讲比赛于10月18日在红河会堂举行,全州13个县市和5所州属学校的18名选手参与角逐,教育局机关和部分学校1000多名师生参加活动。台上选手情绪饱满、激情昂扬,台下听众聚精会神、掌声不断,共同表达了对崇高师德的褒奖与期望。在各地初赛、复赛的基础上,省教育厅于11月15日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决赛。来自全省37个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53名选手,或讴歌师德高尚的先进典型,或畅谈师德师风建设意义,把赛场变成弘扬高尚师德的讲堂,使比赛成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动力。

三、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个多月的调查评议工作让我们感到,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重视行业作风建设,狠抓教育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我们在评议工作中也发现,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少数部门、学校对政风行风建设重视不够

一是少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作风建设的现象,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

二是教育系统在政风行风整体上有所改进的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少数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少数部门发文程序、发文方式不规范;在贯彻落实上级有些文件时,指导性、针对性不强。

(二)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在一些学校没有全面落实

一是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没有全面得到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在下文委托各高校收取学生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费、计算机等级考试费等费用时,未按规定要求高校如数上缴收入款项。部分高校教务处、成教学院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要求如数上缴收入款项,导致今年被审计的六所高校违规坐收坐支228.3万元。

二是教育乱收费现象在部分学校还比较突出。据省政府纠风办《2006年纠风工作统计表》显示,2005年11月至2006年10月,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134个,涉及金额504.66万元。

(三)商业贿赂行为在少数单位还时有发生

少数管理干部、教师的法纪观念淡薄,导致有法不依、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单位、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等物资采购以及基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收受有关企业和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问题,严重损害教育系统的形象,教训十分深刻。

(四)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实与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城市有些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布局布点不尽合理(昆明特别突出),就近入学难。据昆明市教育局统计,1990年至今,全市开发新建住宅小区140多个,入住人口50余万。其中,适龄儿童少年8万左右,而配套建盖的学校仅有初中3所,小学25所,不能满足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求。城市的快速发展,除配套学校建设滞后造成就近入学难外,还有两个应当引起关注的问题:一方面,城市区域人口密度变化很大,而许多学校招生范围多年不变;另一方面,城市人口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昆明达60%),而“就近入学”的具体标准不明确、随意性大,有的按户口,有的按居住地,有的要求居住地和户口统一,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一部分本可以享受公费义务教育的学生在无奈中变成借读生,增加了学生家长的负担,群众意见较大。

二是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教育之间,教育规模、教育质量差距很大。优质教育资源短缺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是少数地方在教育布局调整中,没有充分考虑山区农村山高坡陡、居住分散的客观现实,教育布点撤并不尽合理,使低年级学生就近上学有一定困难。

(五)对有碍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具体问题研究不够

一是高等院校负债过大。由于各种原因,我省高校普遍存在举债数额巨大的问题。呈贡新校区建成后,迁入高校的负债将更加严重。省属高校目前资金来源仍主要靠财政拨款和学杂费收入,负债如果超过了自身的承受能力,会导致巨大的还贷风险,影响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是高校学生欠费问题突出。由于种种原因,高校学生应缴未缴的“欠费”现象比较突出。仅去年省审计厅审计的昆明六所高校,学生欠费就达31419人次,欠费金额10219.4万元,占当年学校教育收费的25.85%。大量的欠费,进一步加大了学校的负担,也削弱了学校对贫困生的资助能力。

三是州市撤、并、建高校“省市共建共管、以省管为主”的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如丽江师专,合并建校后,295名教师中工资来源有三种:85人为省政府拨款,117人为丽江市政府拨款,有93人要学校自筹经费供养。加上贫困生占40%,欠费170万,贷款600万,办学经费不足,严重影响学校的发展。

四是有的单位在用人制度、经费分配、职称评定、成果鉴定、科研评奖、论文发表、论著出版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不正之风。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教育事业的发展,不仅事关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更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是关系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为此,结合评议中发现的问题、不足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从现在做起,从机关做起,持续不断地加强系统和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参与和支持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要不断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功经验,博采众长,注重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系统和部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要从机关做起,强化“公仆”意识,关心基层,热情服务,扎实工作,提高效率,为基层树形象、做表率;要从教育发展的大局着眼,从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手,统一部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统筹兼顾,巩固今年评议工作的成果,做好明年的整改提高工作。

(二)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教育是一个神圣的行业,不能让少数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损害整个行业的形象。要针对商业贿赂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在人、财、物等管理上严格按程序操作,实施政务、校务公开,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有效监督;要大力推进中小学教材集中招标限价采购制度,预防教辅市场的商业贿赂和腐败行为;要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教育收费联系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教育乱收费虽然有所遏制,但现在仍然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对教育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要结合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在“名校”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要切实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义务教育“一费制”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制”及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政策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认真落实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对无视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支持、纵容或变换花样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的,特别是顶风违规违纪的乱收费的责任者,要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三)着眼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加大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力度

教育均衡发展,既是教育自身全面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从制度上保证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和享受教育资源机会均等;要采取多种措施,依靠各方面的力量,结合城市建设和发展,认真落实学校建设规划,适时调整学校招生规模、范围,合理设定并公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条件,确保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无“择校”要求的学生能就近入学并享受公费待遇;要切实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要加大城市薄弱学校投入和改造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类教育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要防止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进一步强化素质教育导向,积极探索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督促各级政府执行国家教育投入的有关规定,优先保证教育的投入和正常增量;要积极依靠政府的支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稳妥地逐步解决“两基”教育欠债问题,为基础教育发展减负。

(四)统筹兼顾,加强协调,帮助高校解决实际困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控制贷款规模,防范贷款风险,增强发展后劲;要协调、督促各级政府落实国家教育投入政策,帮助解决高校扩招后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和新政策,解决银校合作的具体问题,完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助学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在加强诚信教育的同时,以学生注册、考试、交费、助学贷款、违纪记录等内容为重点,逐步建立学生个人信用档案;要采取多种措施,摸清情况,多管齐下,积极稳妥地解决学生“欠费”问题;要尽快理顺部分州市撤、并、建高校的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机制;要进一步深化高校内部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并严格执行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价监督制度等举措,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确保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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